10月底,我院派出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”工作队员。
按照《关于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通知》(鲁组字〔2021〕43号)要求,更好发挥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,经过报名选拔,我院徐淑倩同志成功入选 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”工作队队员,任期1年。
临行前,院党委专门与徐淑倩同志进行了谈话,对其提出了要求。徐淑倩同志作了表态发言,表示要切实履行好“工作队员”职责,主动担当作为,不辱使命。
目前,徐淑倩同志已顺利到达临沂市兰山区工作岗位,正式进入角色,开展工作。